《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昨起实施,Ⅰ或Ⅱ级须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迟报谎报可追刑责
核心提示国务院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新华社同日受权摘要播发总体预案文本。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
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对于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体预案开宗明义,编制目的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突发事件共分四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如图)。
红橙黄蓝4级预警
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Ⅰ或Ⅱ级4小时内报告
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总体预案要求,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首要任务保障生命
总体预案明确,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6大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搞好基本生活保障
总体预案强调,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迟报谎报要追究责任
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总体预案明确规定: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应急管理工作做得好,就会受到褒奖。
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完成;各地还结合实际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许多市(地)、县(市)以及企事业单位也制定了应急预案。至此,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