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在"邯郸6·3矿难涉嫌瞒报"被媒体揭穿之前,多条生命因真相被掩盖而不知所终。在舆论的瞩目之下,生命的意义和本应得到的尊重被最终还原。
2004年6月3日,处于停产整顿期的邯郸县鸿达煤矿,在擅自生产时发生特大瓦斯燃烧事故,致14人死亡,2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仅为死亡1人、伤23人。在媒体不懈追踪和调查下,被矿主遣返至湖北恩施和利川两地的13名遇难矿工的名字,终于见诸报端。 生命,在舆论的瞩目之下,被还原了他们应该得到的尊重和意义。
邯郸6·3矿难涉嫌瞒报报道的典型意义,不仅在于由于媒体的监督维护了14名遇难矿工的生命权,还在于,随着本报及其他媒体的不断追问,矿难链上16名涉嫌渎职的国家公职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
对濒于失控的中国矿难,有关人士认为:在目前暂时还无法对中国矿产资源分配方式进行改革的时候,国家有关部门大幅度增加遇难矿工赔付金,以及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清理官员煤矿股份的风暴,无疑是应对矿难最为实际最为有力的两发炮弹。
从小煤窑遍地到必须“四证齐全”,从治理上的停产整顿到下决心彻底关停并转,从矿主的草菅人命到增加遇难矿工赔付金,从赔钱了事到问责官员,从杜绝带血的煤到鞭挞、清理官煤勾结,在对不绝于耳的矿难的绝望之中,我们又看到了扼住矿难咽喉的希望。
(本报记者:赵书华)
链接:
2004年6月11日,《邯郸矿难伤亡情况涉嫌瞒报》
2004年6月25日,《120万元“买断”事故真相》
2004年10月12日,《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我省严肃处理邯郸县鸿达煤矿“6·3”特大矿难瞒报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