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春季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旅游行业的诚信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贵报昨日报道,省旅游质量监管所所长廖国强指出,春节出游要提防“货不对板”。如每年的11月开始,海拔较高的黄龙就基本停止旅游,但一些旅行社的广告一直到12月仍然写着黄龙……
面对眼花缭乱的广告,消费者不知内情不稀奇,但如此明显的陷阱,作为主管部门为何不去排除?有关部门多年前早已明令禁止旅行社在广告、宣传、行程表上采用模糊不清字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何时至今日依然故我?笔者信手翻开最新的广告,就发现一家名气极大的旅行社竟也打出“四星标准酒店”、“五星标准酒店”和“四星酒店”、“五星酒店”。 至于其他充斥着“亚洲第一家”、“广东第一泉”等字眼的更是不胜枚举了。由此折射出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远远不足。
笔者认为,要杜绝或遏制旅游业的广告陷阱和“货不对板”,关键是旅游质监部门从源头抓起,从“板上”的违规操作抓起。毕竟这是事前防患。远胜于强调让不谙专业知识的消费者擦亮眼睛,更远胜于让消费者“收货”后再发现——避免和减少产生纠纷、诉讼等事后“补救”的系列麻烦问题。
无名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