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质检总局8日在北京公布的一份“质量报告”令人忧心。质检总局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西、浙江、江苏7个省、直辖市的羽绒服装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9%(不涉及出口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小型企业生产的羽绒服装产品。
主要问题是羽绒含绒量标注与实际含绒量不符。国家标准规定,羽绒服装的含绒量不得低于50%。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的羽绒含绒量不合格,其中有两种产品羽绒含绒量的检测值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