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延寿县民营经济迅疾发展,税金缴纳占全县财政收入的42.9%,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日前,延寿县委、县政府表彰了124个先进个体私营企业和10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鼓励民营经济再创佳绩。
目前,该县民营企业发展到189家,注册资金达28815万元,已发展到15大类别、70多个行业,从业人员达到26654人,其中转移吸收农村劳动力6500人。据了解,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54796万元,占全县GDP的71.8%,上缴税金157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42.9%,成为增加财源、扩大就业的经济新增长点。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