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9日电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吉林市已从2005年12月30日起正式面向社会推出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服务,成为我省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第二个城市。
近年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坚持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大局,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积极转变职能和作风,本着优质、便捷、规范、高效的原则,大力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优质服务,着力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从审批具体事项到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管的转变。 2003年,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开始推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服务,长春市作为我省试点单位,已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吉林市于2004年12月开始试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行,目前已通过省公安厅验收,于2005年12月30日起正式面向社会推出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服务。
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后,将进一步减少公民申领因私护照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除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不允许出境和经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条件限制出境外,公民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和申请表即可快捷办理,不需另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以及其它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