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波)昨天,我市某大学大四学生孙某不听出租车司机好言相劝,玩枪“走火”,公安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民警到其租房内又查出一支仿真枪,使孙某傻了眼。
昨天上午,在某大学附近,孙某坐进西汽中北出租车公司一辆出租车,表明要去郭杜大学城。 途中他对驾驶员余发升说:“我这儿有个好东西,你看不看?”说着他打开怀里的一个黑箱子,余师傅扭头一看,不禁吓了一跳,眼前竟是一把手枪。孙某接着说,这是一把仿真手枪,他的同学想用2000元买这支枪,他要送枪过去。提高警惕的余师傅后来故意和孙某闲聊,话中告诉对方,持仿真枪是违法的,更不能买卖。余师傅又劝孙某:“你听我的话,咱们折回去,把枪交给你爸。”孙某就是不听。心有余悸的余师傅开车到太白路立交桥下,借口不去郭杜了,要对方付费下车,孙某又不肯。害怕出事的余师傅后来就想法子把车开到了附近的太白路派出所跟前,随后一边抢夺对方的枪,一边呼喊路人赶快报警,慌了手脚的孙某跪在车里求余师傅放他走。闻讯出警的民警很快将孙某带到派出所,他先向民警说枪是他去年放暑假在郑州一家商店买的,为的是收藏。今天离开西桃园租住的民房,送枪到郭杜大学城,是为了让他的两个同学玩玩。可后来他又流露出:“若同学有意想买,他就卖了。”民警随后到他的租房内进行搜查,结果又搜出一支仿真冲锋枪。据孙某讲这枪是他前不久在康复路商业街买的。
据悉,记者发稿时,孙某约定的两个同学也被公安依法滞留,将接受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