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目前龙岗区95所民办学校陆续与龙岗区教育局、银行签订《三方账户监管合作协议》,启动新的财务管理办法。根据该《协议》,每个民办学校将拥有1个收入专用账户和1个结算存款账户,民办学校账户上的资金运作将接受银行监管和教育局监督。
明年春季开学时,龙岗区13万民办学校的学生将改变将学杂费交给老师的做法,而是直接把学杂费存入《协议》规定的各个民办学校的收入专用账户中。银行将按照教育局核定的办学经费,每月将民办学校所需经费从收入专用账户划入日常结算存款账户,以保证民办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运作。
平时,银行还将按照教育局要求代发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人工资,并向教育局及时、完整地提供民办学校的账户信息、资金往来、专项报表等。当民办学校在银行账户上发生与教学无关的人民币20万元或以上大额资金往来时,银行有责任和义务马上电话告知教育局相关管理部门。
(记者李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