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毅彬)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前天透露,今后厦门物业管理拟实行按等级收费。
邱永聪表示,相关部门目前正在联合制定一个物业管理等级收费标准,共分5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不同的要求并实行不同的价格,这样就对物业服务内容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届时也可减少物业纠纷的发生。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物业管理企业250多家,从业人员约2万人,管理本市物业面积4000多万平方米,但总体上看,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发育不够成熟,与深圳等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对此,厦门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凤翔也表示,刚过去的2005年,厦门物业行业依然承继2004年企业众多,但规模小而又竞争激烈的态势,因此也就存在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
业内人士也认为,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及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投诉屡屡出现的原因,归根结底主要是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尚未制定,收费价格与服务质量的对应关系缺少权威的认定,不能使物业服务消费者明白消费。因此,物业管理等级收费标准的出台将体现质价相符的定价原则,对于物业费的规范收取也将起到应有的作用。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