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延期本月15日在兰召开
1月7日至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原定于2006年1月11日召开的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推迟到2006年1月15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李富民、侯长安、康清、张广智、王晶中、滕兴科、李虎林、俞敬东、刘巨魁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会议还通过一项人事任免,免去午明强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