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中旬,接到镇远县一位名叫里由读者来信反映:2003年9月8日,镇远县政府与湖南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在深圳某集团公司的担保下,双方共同签订了《镇远县景区景点联合保护与开发经营合同书》。迄今为止,张家界山水公司不履行合同,未兑现承诺的投入,而是借景生财,致使县政府被迫终止合同,以确保国有资产不遭流失。
记者深入镇远县就“终止合同的原因”、“违约给镇远旅游经济带来伤害”,镇远县政府终止合同,山水公司作出的反映等进行了调查。2005年5月23日以《“解约”前前后后》为题报道。
2005年底,本报“读者天地”专版进行年终大盘点时,记者再一次拨通电话,采访镇远县领导对《“解约”前前后后》纠纷处理结果时,这位领导告诉记者,山水公司不同意在贵州仲裁,他们要求到北京进行仲裁,到时希望记者一同进京采访。
作者:邱存双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