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一直以为我只有受贿和挪用公款,对于起诉书指控我为了升迁,行贿30万元,我有些想法想说……”昨天上午,“农发行腐败串案”二号人物原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被控受贿、挪用公款和行贿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一直被认为认罪态度好的于大路,却在法庭上翻供否认为了“买官”向其上司胡楚寿行贿30万元。
昨天上午9点30分,身穿一件军大衣的于大路被带进市一中院22号法庭。于大路走进法庭时回头向旁听席上的姐姐看了一眼,姐姐冲他点了点头。据检方指控,于大路涉嫌5起受贿、1起行贿、1起挪用公款,共7项罪状,涉案款项达一千多万元。面对多达7项的指控事实,于大路说:“基本属实,但有三个方面想为自己辩解一下。”
据于大路供述,农发行成立后财政部批准了高达近10亿元的设备租赁和采购款,而当时他任职的农发行财务部主要负责供货商的选择。记者注意到于大路被控的5次受贿全部是供货商拿到农发行的订单赚了钱之后,为了感谢于大路同时继续保持和农发行的业务关系,给他的“酬谢”。2002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农发行时,惧怕罪行败露的于大路又急忙找到给他送钱的人要求退赃。
其中于大路收受的一笔30万元的“好处费”,被他反手通过胡楚寿的儿子胡刚送给了胡楚寿。案件侦查阶段,于大路曾供述给胡楚寿送30万元是为了自己进一步高升,而在昨天的法庭上于大路又翻供说“原来的口供不是事实,他是否能当副行长要经过严格的干部考核,胡楚寿一个人说话并不算数。他给胡楚寿送钱是送这笔钱的企业的意思”。
此案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