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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月1日起,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昨日走访主城区部分超市、酒类专卖店和社区小卖部后发现,九成商家不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更有甚者称,因无法辨认买酒者身份而无法拒向未成年人售酒。
记者昨日分别走访了巴南区、九龙坡区、渝中区部分超市、酒类专卖店和小区小卖部,除一家酒类专卖店知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余商家均表示不知道有“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这一规定。
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李家沱新世纪百货烟酒专柜前观察近半小时,其间,不少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前往购买,营业员来者不拒。记者注意到,该专柜前未张贴任何“未成年人不得购买”的标识,营业员也称不知有此规定,“我们没有接到任何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通知。”
上午11点,在杨家坪新世纪百货,酒类专柜营业员对记者的提问表示,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
同样在马家堡、大坪和渝中区宏声巷的部分商家,除茅台重庆专卖店知道有此规定外,数十酒类销售商家均不知道相关规定,而且全部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识。对此,不少商家表示,无法辨认未成年人身份。
大坪古越龙山黄酒专卖店人士称,肯定不会把酒卖给未成年人,“那是指一眼就能看出的,”但她提出一个问题,有的买酒者看起来已成年,可实际上还是个学生,在不能检查身份证的情况下,难免会把酒卖出。
记者随后向市酒类管理局通报了暗访情况,该局负责人明确表示:“要坚决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现商家违规,最高将给予2000元罚款。”
据了解,我市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有一个过渡期,即从4月1日起从正式实施。全市的酒类经销商有10万家以上,而管理人员则不超过200人,同时还没有相应的执法队伍,“这么多点我们不可能天天去守着。”
市酒类管理局希望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劝阻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旦发现有不良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可拨打市酒类管理局举报电话:6385414163854242。
(见习记者 王德利/文 毕克勤/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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