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华商报报道,8日下午,两辆标有“法院”字样、车号为“陕E-A295警”、“陕E-A031警”小轿车在通过陕西西禹(禹门口)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时,用手枪指着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头,拒交通行费强行闯过收费站。
据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当班收费员赵瑛讲,当日下午5时31分,两辆车身上写有“法院”字样的白色桑塔纳轿车从渭南方向开来,走在前面的车号为“陕E-A295警”车停在收费窗口后,司机递进来一张纸,上面写着“调动命令”,并称自己是法院的,有急事。
赵瑛向他解释说,根据上级的文件,“陕E-A295警”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车号,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了情况。
随后,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要强行推开拦道的横杆,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制止。这时,该男子拔出手枪,指着收费站副站长苏阳的头部说:“你再动,我就开枪了。”就在双方撕扯期间,“陕E-A031警”车上下来一名穿法警制服的男子,背着微型冲锋枪围了过来。
最后这两人用手推开收费站拦道的横杆,强行闯过收费站。合阳收费站录像全程记录了这一事件。
据了解,“陕E-A295警”、“陕E-A031警”均系渭南法院系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仅限于“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