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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05年,中国社会每一项法制改革的“大动作”无不牵动着亿万老百姓的心。它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在有形和无形力量的推动下,中国法治化进程正在一步一步地朝前走。 那么,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那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法律事件,究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呢?事实看点 本网记者唐晓芳
看点一:死刑核准权收回
佘祥林“杀妻”案、聂树斌“强奸杀人”案、胥敬祥“抢劫”案……2005年,随着种种冤案的频频曝光,使得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焦点和专家探讨的热点。
2005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从2006年1月1日起,各高级法院按照规定要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看点二:新个人所得税法颁布
2005年年底,山西省某矿区的轧矿职工老郭领到了按原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12月份工资,“从明年开始就不用再缴那么多个人所得税了”,老郭拿着到手的工资,心里高兴地想着。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大大缓解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也将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改革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立法中引入听证程序,标志着我国民主立法跨入一个全新阶段。
看点三:物权法草案广征民意
2005年7月,一桩官司打破了北京市东城区一座平房院落的寂静。由于平房屋顶起脊,杨先生只好把空调安装在室外窗台上。但这距离地面0.9米的空调机给邻居宋女士心头“添堵”,她觉得空调的热气和噪音影响了患病静养的爱人,于是一纸诉状将杨先生告上法院。
2005年7月10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研究决定,物权法草案向全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老百姓所关注的许多热点问题,很多都被采纳到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之中。其中就包括扩大相邻关系的种类范围。
看点四:取消农业税
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陕北黄土高原上的陈老汉,给远在北京打工的儿子打了个电话,叫儿子春节早点回来,开春在家种地,不要再外出打工了。背着手站在自家的田地上,陈老汉心中已经开始盘算开春要种些什么。这只是千万个中国农村里的一个剪影。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从2006年第一天开始,将彻底告别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
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