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殴打公诉人
战信佳被判两年
本网湘潭1月9日电 姚恩明记者赵文明今天上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湘乡市人民法院对战信佳扰乱法庭秩序一案(本网曾于2005年7月24日报道)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被告人战信佳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雨湖区人民法院此前因战信佳犯职务侵占罪对其重审判处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战信佳原为湘潭钢铁集团公司华光气体实业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16日因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上诉期间被取保候审。2005年6月10日下午18时许,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在被告人战信佳侵占一案发回重审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战信佳公然违反法庭纪律,采取突然袭击的手段,数次冲向公诉席,对雨湖区人民检察院3名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进行了徒手殴打,当场将该院2名公诉人员殴打致伤,致使庭审被迫中断30分钟。事件发生后,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广场派出所接雨湖区人民法院报案后介入了调查取证,被告人战信佳也被该区法院当场宣布司法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战信佳在其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被制止、警告后,仍在法庭上哄闹并殴打公诉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致使审判无法进行,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扰乱法庭秩序罪罪名成立。(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