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杭城年末餐饮消费的主角“年夜饭”也即将粉墨登场。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夜年饭”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杭州市物价局昨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餐饮企业“年夜饭”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
由于年夜饭的消费时间集中,且大多以套餐的形式提供,因此其标价方式和日常餐饮消费也有所不同。在往年的价格检查中,杭州市物价部门也发现,部分年夜饭的菜名为了迎合过年的喜庆气氛往往含糊标示为“平步青云”、“龙凤呈祥”、“花好月圆”等让消费者感到云里雾里的名字,却未按明码标价规定标明主料、辅料的名称和重量,容易造成价格纠纷。
据了解,今年市物价部门规定各餐饮企业“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必须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主料)和单价,时令菜肴及海鲜、水产品等必须在相应的醒目位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如要收取“茶水费”、“餐巾纸费”、“小毛巾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的,餐饮企业必须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在相应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标明并在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后才能收费。对顾客特殊要求有条件满足的,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前与顾客达成价格上的协议。
同时,在结账时,各餐饮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水果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消费清单还应标明企业名称、消费日期、人数等。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的,应及时准确提供。
在农历新年前,杭州市物价部门还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年夜饭”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如果消费者在年夜饭消费过程中遇到餐饮企业有标价与结算价格不符、对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两套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而以高价进行结算、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并结算、以次充好或短缺数量、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以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明或者含糊标明附加条件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根据菜单上醒目位置公布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又讯昨天,杭州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称,吃年夜饭不是件省心的事,为减少纠纷请消费者保存好相关票据,并看清少数店家的惯用坑人伎俩。
杭州市消协统计分析指出,近两年的有关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菜肴质量不尽如人意,由于吃年夜饭的人较多,生意好的饭店还要翻桌,使得饭菜质量和卫生无法得到保证,有时还吃出杂物来;二是上菜速度慢,去年一消费者在某饭店一个半小时内只上了两道热菜;三是菜价“打闷包”,上城区刘先生反映,饭店菜单上鲍鱼标价为每斤218元,而菜上来后,店家却按每斤240元结算;四是变相涨价,滨江胡小姐反映某饭店平时就餐供应免费茶水和餐巾纸,但除夕当天却要另外收取费用。此外,菜肴分量短缺,原料不新鲜,不按承诺兑现服务,消费者物品遭窃也是投诉的热点。
杭州市消协指出,消费者要保存好预订票据和书面约定,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此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饭店要事先收取一定的定金,对此消费者交付定金时,请先约定违约责任,如消费者预订了年夜饭但后来却取消了,那饭店有权不退定金,但是饭店如果擅自取消年夜饭,则要双倍赔偿消费者的定金;另外,在服务质量上,最好进行简单的合同约定(收据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合同效力),并提出违约责任。
(记者张玲丽冯永明通讯员徐高敏 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