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 (记者刘宇)全省清房工作已进入尾声,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收缴清房补缴款已达3.65亿元,退出住房1096套,清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记者今日从省三项治理办公室获悉的。
从2005年11月22日开始,省“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全省清房工作检查验收方案》要求,分七个检查验收组利用20天的时间对全省清房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检查结果显示,虽然清房工作整体说来取得了成效,省管干部、县处级干部、县(市区)管理的乡科级干部纠正到位率分别达到93%、98%、100%。但是,目前尚有少数省管干部、县处级干部仍未按《规定》纠正到位,个别市和工委一般干部清理纠正工作正在进行。省三项治理办公室1月5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全省清房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首先抓好尚未纠正到位的省管干部、县处级干部和省规定申报范围以外其他人员多占多购住房的清理纠正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多占多购住房清理纠正的规定》关于“未纳入省规定清房申报范围的其他人员多占多购住房的,由各市、各工委参照本规定清理”的要求,统一政策,充分利用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抓紧抓好省规定申报范围以外其他干部职工多占多购住房的清理纠正工作,确保不留死角,按期全面完成。一般干部职工的清房补缴款应使用全省统一的缴款票据,统一缴存至省“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在省农行开设的专户内,严禁各级各单位另行开设账户。
通知要求,要严肃纪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应退住房全部腾空。对于应退出的1096套住房,要在签订省统一格式的住房移交协议书和收缴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凭证(合同)的基础上,将退出住房全部腾空,退出转租赁的应注销个人产权,同时按规定填制《山西省清退住房返还本金申请表》,认真做好返还退房人购房本金和核实住房产权工作。退出住房接收代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腾空住房的代管责任,严禁擅自分配。
通知最后要求,要规范工作程序,高质量做好纠错纠偏工作。凡清理纠正中由于执行政策偏差出现的问题,属同一清房机构处理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原负责清房处理的清房机构负责审核提出纠正意见;属不同清房机构或者单位做出不同处理结果的,按照“谁处理的轻,谁举证、谁解释”的原则办理更正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