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皓通讯员郭京霞)昨天上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犯有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三项罪名,涉案金额共计1200余万元。
于大路现年52岁,曾任农发行财会部主任、副行长。 市检一分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他担任农发行财会部主任期间。1999年初,他利用主管农发行汽车和办公设备租赁采购业务、选择供应商的职务便利,收受深圳亚捷公司等五家汽车、设备供货商的贿赂共计831万元。1999年初,于大路为了谋取职务升迁,他通过胡楚寿的儿子胡钢,送给了时任农发行副行长的胡楚寿30万元。于大路还涉嫌于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间,多次挪用农发行“小金库”公款共计41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在法庭上,于大路对检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承认,但是对于送给胡钢的30万元,他认为不是行贿。法庭昨天未当庭作出判决。
发案经过
2003年,审计署公布的2002年度农发行审计报告称:1996年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所获收益去向不明,农发行时任领导涉嫌重大经济犯罪。
2004年6月,农发行原副行长,后升任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胡楚寿和时任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同时被“双规”。去年底,两人均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逮捕。于在案件侦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并有重大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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