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预告了证券业期盼已久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离开禁已经不远。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对记者表示,“融资融券这件事情我们还在认真研究”。 据有关人士透露,证监会机构部正在拟订《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规定》,并将报国务院批准。这项管理规定已被证监会列入证券法配套的二类规则,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发布。
昨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即对单个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一旦符合条件的券商可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业而言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没有融资和融券,就把证券公司的生路断了,所以我们要把门打开”。《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表示。
西南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周到表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而证券交易量的增大,券商的佣金收入也会随之增加。与此同时,这也为券商拓展业务提供了空间,目前券商的经纪业务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仅仅是提供跑道。有了融资融券,券商经纪业务的内容更加丰富了,对券商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该业务一旦真正推行,大券商的融资融券绝对值会比小券商大得多,从而加速证券业的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