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交通高峰时段和交通堵塞路段,如果有明显、故意违法行为,必须严处。针对新《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出现的新情况,贵阳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昨日作出解释。
据贵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周虎深介绍,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实行后,交警部门发现,一些驾驶员看交警繁忙,故意违反交通法规,不能调头的地方偏调头,有的甚至对交警狡辩说:“我看前面有点挤,绕一下!”而有的车就停在了禁停标志下。交警一上前纠正,驾驶员理由大同小异,满以为交警在交通高峰时段和交通堵塞路段不处罚违法行为。针对此类情况,周虎深强调,在交通高峰时段和交通堵塞路段,有明显、故意违法行为者,一律严处。
同时,周虎深对交警执勤新规中一些问题作了详解,对于超载,如果检测结果为严重超载,驾驶人表示可立即消除“超载”的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待超载状态消除后放行;驾驶人如拒绝或者不能立即消除“超载”,可扣留车辆。而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交警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实,不扣留车辆。
此外,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
周虎深强调指出,贵阳市今年将深入实施“畅通工程”,对故意违法者,交警将罚款、记分等多种手段并举,一律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切莫故意违法交通法规,共同创建省城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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