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月10日讯 宿州“眼球事件”是一起事实清楚、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恶性医疗事件。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本着为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精神,态度明确,措施果断坚决,主要领导迅速作出多次批示要求全力救治患者,深入调查,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然而,事件发生已近一个月,宿州市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至今调查结论却迟迟没有公布,事件始终处于“仍在调查处理之中”;个别责任人不仅没有被迅速严肃处理,反而是“丢了小乌纱,留着大乌纱”;宿州眼球事件暴露出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严重失职,事件发生后各个部门都在高喊要“严肃查处”,可是谁来负监管失职之责,却是鸦雀无声、一片沉默,安徽宿州市这省、市两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此均无正式表态。面对这些发人深思的怪现象,患者家属和群众不得不责问:有关部门到底是怎样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严肃查处的指示的?九名患者会不会被白白摘除了眼球?
怪现象之一:“事件仍在调查”究竟要持续到何时?
2005年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违规和非医疗机构合作,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结果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的单眼眼球被摘除。
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先后派出多批调查组赴宿州,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专家组帮助查找原因。
宿州市立医院的违法、违规事实早已被查实:与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并组织病员、提供场地及相关设备材料;允许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组织的没有资质的人员在该院从事诊疗活动;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9名患者眼球被摘除。
经安徽、上海两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查,在宿州“眼球事件”中与宿州市立医院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的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未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上海市卫生局在协助安徽省卫生部门调查这起事件中发现,自2003年底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应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邀请,在未向所在医院及科室申报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日时间多次赴外省市开展手术。
事实如此清楚,可是宿州市却至今没有公布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不论是患者家属,还是新闻媒体的询问,宿州市的回答总是“事件仍在调查之中”。
患者武学斌的儿子告诉记者,按照常理,宿州市有关部门应该最先把事件的调查情况向他们通报,可一直到现在,却没有人告诉他们事情到底是何原因引起的,有哪些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我们目前知道的所有关于责任人处理的消息都是从新闻和小道消息中听来的,不知道他们到底要调查到什么时候!我们感到他们是在拖,想大事拖小,小事拖了。”
另一患者朱辞华的女儿说:“目前患者都被安置在宿州市立医院的病房里,除一些例行的检查外,没有人跟我们谈如何进行赔偿。前两天,医院发了一张表给我们家属,说是要我们填写要求赔偿的金额,我们哪里知道按照规定该赔多少啊,这不是想踢皮球、推卸责任么?”
宿州市的一些群众也对调查结果迟迟不公布表示不满,他们对记者说:“一起关系到安徽省形象的重大事件,事件过程如此简单清楚,宿州市却调查了将近一个月还没有结果,他们到底在逃避什么?这样拖下去,会对安徽省的对外形象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怪现象之二:责任人丢了小乌纱,留着大官帽
事件发生后,安徽和上海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部分有关责任人作出了一系列处理:宿州市立医院的二级甲等医院称号被取消;主刀医生徐庆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并被宿州市警方刑事拘留;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公司人眭氏兄弟也已被刑事拘留;宿州市立医院院长被免职,3名眼科医生被终止执业活动9个月,终止1名手术室护士执业注册1年。
对于这些处理决定,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可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同样引起人们的关注:被免职的宿州市立医院院长,不仅仍在担任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甚至还在担任宿州市立医院的党委书记一职。
一患者家属说,事情发生后,患者家属一直相信有关部门能够严肃查处责任人,还我们一个公道,可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太让我们失望了。
当地一些群众说,小乌纱帽被拿掉了,可是“大乌纱帽”却留着,表明上看,宿州市立医院的负责人被免去了职务,可是实际上依然在担任医院的领导职务,甚至是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职务,这样的处理决定实在是让人费解。
怪现象之三:监管失职之责谁来承担?
宿州眼球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医商勾结为牟利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恶性事件。据安徽卫生部门的调查,这类合作在医院持续了两年多的事件,在正规医院的正规手术室里以正规手术的名义,公然实施了200多例违规手术,直至9人单眼眼球被摘除的恶性事件发生,违规合同方才中止。
事件发生后,与事件有关的安徽省、宿州卫生主管部门、宿州市和上海市的卫生主管部门纷纷通过不同方式公开表态,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可是,对于究竟谁来负监管失职之责,却是鸦雀无声,一片沉默。
医疗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宿州事件发生后,当地干部群众说,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安徽省、宿州市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里的200多次公开手术没有进行有效地监管,否则9只眼球被摘的悲剧怎会发生?
更为严重的是,宿州眼球事件是一次典型的明知故犯、屡错屡犯的案例。2005年6月,安徽省曾发生震惊全国的“泗县甲肝疫苗事件”。泗县属于宿州市的下辖县。在疫苗事件的背后,是少数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当时卫生部部长高强亲临泗县,调查处理疫苗事件,强调医疗机构不能受利益驱动,违规行医。然而,不到半年,宿州眼球事件在这一地区再次发生,而且后果更严重、社会影响更恶劣。宿州眼球事件同样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在患者眼球被摘的背后同样是医院和企业之间赤裸裸而明目张胆的金钱交易。而正是这种违规“交易”,导致9名患者交了医药费,不仅没有改善视力,反而要承受摘眼之痛。宿州市一个地区在一年时间之内,卫生系统连续发生两起性质相同的恶性事件,安徽省、宿州市卫生主管部门、宿州市有关负责人岂能以沉默来回应百姓的问责之声?
宿州眼球事件事发安徽,组织实施手术的却是上海的公司和医生。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却私自组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到宿州市立医院做手术。两年多的时间,公司和徐庆多次违规,可上海市的卫生主管部门同样是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是否该承担监管失职之责,目前同样是保持沉默。
记者在采访中,各有关部门反复强调,对医院的违规合作不知情,甚至宿州市立医院领导也说“是科室的事情,医院不知情”,虽然医院领导早就在合作协议上签了字,虽然每次手术都要动用大批的医院医护人员。言下之意,似乎只要是不知情,就可以免责。
有无责任,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应该是由责任追究制度来决定。最近国家对六起特别重大矿难22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1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77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8人。因此,对于宿州眼球事件,广大群众完全有理由期待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对监管不力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代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