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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陈水扁委聘的“总统府”顾问、台联党前“立委”林志隆,一度被控强奸女助理,日前台北地方法院调查发现,强奸实为通奸,立刻又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
“立委”办公室的秘密
林志隆事件源于2003年7月,林志隆的陈姓女助理控告林志隆强奸,闹得满城风雨。 其后,陈姓女助理公开与林志隆的“情欲录音带”,言词中除有抚摸亲吻,还有男方建议与另一名女助理集体性爱、大玩“3P”的火辣内容。
经台北地方法院两年来调查发现,从2002年4月起,28岁的陈姓女助理连续在岛内多家高级饭店与林发生性关系。更为严重的是,两人曾在“立法院”内的“立委”私人办公室做爱,甚至在台北“双圣餐厅”约会后,直上大楼的顶楼楼梯间胡搞。
一直以来,台湾政坛都流行着“权力是最好的春药”这样一句话,台“立法院”更有“桃花院”之称。2005年2月才任满的上届“立委”中,至少有23人爆出桃色新闻。其中民进党有8人“跻身”八卦排行榜,无愧于台湾“立法院”最大党的称号。
许多“立委”对此振振有词地表示,“哪个政治人物不风流”,“这是每个中年男子都会犯的错误”。有人甚至说,这也是一种“为选民服务的方式”。更有“立委”把台湾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对女性“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政策”,改为“高矮不拘、胖瘦不分、老少不忌”的“三不主义”。
台湾“立法院”的情色故事中最常见的情节,就是有近水楼台优势的“立委”助理与“立委”间的绯闻。“立委”与记者、选民之间也经常发生情欲纠葛。台湾媒体的一大特点就是都尽量安排年轻、漂亮的女性充当一线记者。由于工作关系,常跑“立法院”的女记者最容易与采访对象发生工作以外的关系。
“立委”们的应对之道
为避免绯闻被对手曝光,不少“拈花立委”还总结出一些应对之道。
现在,只要有女助理进入办公室内,男“立委”们绝对赶快把办公室门打开。部分“拈花立委”的私人派对为安全起见,也从饭店改在私人招待所举行。
在分析历来台湾政坛绯闻事件女主角的背景后,也有“立委”拟出三大不能碰的对象,分别是记者、作家与演员。因为万一没把感情处理好,遭记者、作家写上一笔,自己就要“名留青史”了;女演员本来就是媒体焦点,与她们来往就是个大新闻,明明是“单元剧”都会演成“连续剧”。(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