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频道1月10日电
昨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法院将推行申诉案件上提一级的管辖制度,同时推行法官“下访”制度、分级负责制等,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关于推行申诉案件上提一级的管辖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大会发言中说,“申诉案件由原审法院复查,有纠错力度小、当事人信任程度低等弊端,效果不好。 今后,凡是当事人对今年7月1日以后生效裁判不服申诉的,除未经终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外,一律由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以利于加强审判监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这意味着,法院系统从制度层面采取措施,以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景汉朝还表示,全省法院要推行法官“下访”制度。今年,各地将继续推行上级法院法官深入到当地办理申诉案件的做法,就地阅卷,就地审查,就地召开听证会,就地研究解决问题。对上访户较多的中级法院,省法院正研究设立派出接待机构,直接在当地接待上访群众,办理申诉案件。
各级法院还将推行分级负责制。重复访、越级访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分级负责制没真正落实。今后,各级法院将坚决克服简单驳回申诉的做法,严格以息诉罢访或案件终结为结案标准,对自己分管的信访案件,要认真负责办理,绝不能将问题上交。
此外,法院将通过“强化调解、强化公开、强化一二审案件质量、强化说理释法”等措施,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在审判工作中,法院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诉前、诉中、执行、申诉等阶段的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每一个环节。今年,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干警将接受统一的调解技能大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关口。
与此同时,省法院还决定推行协力治访,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中,努力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支持,积极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等有关人员共同解决问题,实行协力治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