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了解到,深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开始启动。
深圳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传统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指导意见》中透露,根据传统城镇集体企业的不同类型,企业改制可采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合法等不同财产的组织形式;鼓励经营者、员工或其他战略投资者以增注资本金方式持股,做大做强企业;鼓励企业一次性改革到位,彻底解决集体资产产权虚置、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改制完成后,员工个人对所持股份拥有处置权,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自主支配。
而在去年年末,深圳市国有资本率先整体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 屈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