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虽失败,仍被指控触犯制造毒品罪(未遂)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黄应生)昨天,被指控涉嫌制造毒品罪的被告人陈志文说,我们制造“K粉”纯粹是花钱买罪受,其实从来没有成功过,每次试吸样品都会中毒,病倒两天。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9月间,本市人陈志文与陈水利谋划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赚钱,因此结识台湾人黄增富和何旭充,何答应合作并出资。
之后,陈志文找江苏金坛市人张金华(另案处理),张帮忙购买了制造氯胺酮的原料。但陈志文等人请来的“技术员”却造不出氯胺酮。于是,他们决定向张金华购买生产氯胺酮的技术。张收到钱后,指使多人开始试制氯胺酮。
为批量制造氯胺酮,4被告人向张金华订购100公斤制造原料,还在龙海、厦门租房、购买设备。后来,张金华将他们试制氯胺酮的“技术流程”文字材料,即“六步工艺”打印成稿,交给何旭充等人。
2005年3月初,张金华将他们试制的氯胺酮样品带到上海,经过试吸,证明失败。何旭充心疼扔出去的钱款,胁迫陈志文写下欠85万元的“欠条”,陈志文也真的退了7万元。
2005年3月11日,4被告人先后被抓,警方在前埔村一屋缴获9桶(共净重90.15公斤)的可疑制毒化学原料,检出“邻氯苯基环戊基酮”成分。
昨天,检察机关在法庭上说,经厦门大学教授鉴定,按照“六步工艺”,理论上是可以制造出氯胺酮的,至于每100公斤原料能造出多少毒品,尚待实践检验。
检察机关称,4被告人均涉嫌制造毒品罪(未遂),且是共同犯罪,不宜分主从犯。4被告人在法庭上都认罪了,但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是犯罪预备,仅仅是为制造毒品做准备,而且有主犯从犯之分,陈志文还提出说自己是胁从犯。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