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华夏时报》报道,昨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涉嫌犯有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3项罪名的指控,他表示:“基本属实”。
被控构成3项罪名
昨天上午9时30分,身着老式毛领军用棉大衣的于大路站在了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他戴着大框架眼镜,表情严肃。 检察机关指控,于大路今年52岁,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会计部主任,捕前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起诉书指控于大路涉嫌5起受贿、1起行贿和1起挪用公款,总数额达到120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于大路涉嫌犯有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3项罪名。
涉嫌受贿830余万
被指控的5起受贿案件,均发生在于大路担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期间。检方指控于大路于1999年初,利用其主管汽车租赁业务、选择汽车供应商或者主管设备租赁采购业务、选择设备供应商等职务便利,收受深圳亚捷公司老总黄俊杰等5家汽车供货商、设备供货商的贿赂共计831万元。
起诉书还指控于大路于1999年初,为了谋取职务升迁,通过胡楚寿之子胡刚送给时任农发行副行长的胡楚寿人民币30万元。于大路还涉嫌挪用公款40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庭上表示“基本属实”
法官问于大路:“你对检察机关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什么意见吗?”于大路回答:“基本属实”。但他接着对部分事实进行了辩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