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一份呈交给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密函称,为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背后支持的日本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多年来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国市场大肆进行走私活动,同时千方百计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富士公司多年来的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国内感光材料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工厂没有数码相机生产线
2005年11月18日,记者得到的一份《富士Yestar影像网络加盟手册》显示,“2003年,富士公司正式授权Yestar成为富士中国经销商,在中国市场推广富士影像产品”。正是这一年初,日本富士胶片株式会社涉嫌走私一事被国内媒体曝光,富士公司与其中国市场代理商“中港照相”彻底翻脸。Yestar公司设在印尼,与富士公司合作的历史长达三十多年,其在中国的公司为上海巨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是何震发,与广西巨星董事长是同一个人。
2005年12月的一天,记者以购货商的名义与广西巨星董事汤鼎鑫、ArifinPang以及上海巨星北京分公司进行了电话联系,对方均证实,广西巨星目前尚无数码相机生产线,只做胶卷和相纸的分切与包装业务。
2005年5月24日,两份内容相同的密函由中国南方某城市发出,直送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
暗中生产感光照相材料
呈报给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一份密函称:“以生产经营国家鼓励类的数码产品为借口,从事国家限制类感光照相材料生产,是富士公司规避国家有关政策,从事非法经营的一贯手法。“
密函举例称,2003年底,富士同上海申贝合资就是打着经营数码影像设备的幌子,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胶卷、彩色相纸大轴分切活动。广西巨星与上海申贝如出一辙,都是以低价掠夺中国市场资源的非法行为。(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