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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有企业应从一切竞争领域退出”这一极端说法,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表示,至少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尚不能完全从竞争领域退出。邵宁认为,国有企业如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首先要解决“退给谁”的问题。 如果退给民营企业,由于民营企业更多还处于家族企业的管理水平,管理大型企业显然还需一个发展过程。
邵宁副主任关于国企的认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目前的尴尬。如果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在目前也的确有个“退给谁”的问题。尽管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但无论规模还是抗风险能力,就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尚存距离。两难之处就在于,虽然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也难以指望,可目前,不指望它又能指望谁呢?
也正是基于此,我们对邵宁副主任“国有企业尚不能完全从竞争领域退出”的认识应该表示某种理解。但更重要的问题却是,尚不能完全退出的国企,在竞争领域中,自己的位置,究竟应该如何摆?
中国的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不仅在资源型以及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领域占有绝对优势,而且在绝大多数竞争性领域也占有绝对优势。可以说,这种优势很大程度上已经是一种行业垄断。尽管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国企“几乎没有哪一家垄断”,并认为石油、电信、电力已经形成基本竞争格局,可恰恰是这几个行业,垄断的特征最为明显。同时,这种靠国家政策支持形成的垄断,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垄断。虽然“非公36条”也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但“非公36条”颁布一年来,执行得又如何?邵宁副主任说,中国竞争性领域并不排除(资本)多元化,问题是,政策允许是一回事,真正而实际的支持又是另一回事。
何况,正如邵宁副主任所言,在某些领域,对进入企业的经济规模也有一定要求。但是,企业的规模,究竟如何形成?是靠行政垄断吃偏饭形成?还是靠真刀真枪的竞争形成?在竞争性领域,能竞争却搞垄断,出了个允许进入的政策却又不实实在在地落实执行,那些又弱又小的民营企业,什么时候才能做大做强?它们有做大做强的机会吗?也难怪,前几天有报道说,现在民营企业不是做二奶就是做小妾。
由此,邵宁副主任所言的要害所在,不是国企是否完全从竞争领域退出的问题,而是在竞争领域中,国企如何与非国企竞争的问题,是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如何处理经济利益与国企公共性的问题。
也可以说,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国资委的定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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