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破假象判了电站拖欠民工工资案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吕强、杨磊、实习生陈芹珠报道:被茂名高州市深镇河口电站拖欠了18年的工资57万余元,原本早就应该发到59名民工的手里,只因为电站造假,以致这59名民工又多等一年。 本月6日,高州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赶在春节前将57万余元欠薪全额发到民工手里,并将造假者绳之于法。
造假苦了民工
2004年9月,高州法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州市支行诉河口电站借款合同一案中,由于案件涉及到59名民工工资问题,因此,在电站被拍卖后,特地保留部分价款,以便解决他们被拖欠了多年的工资,并要求被执行人河口电站提供民工欠薪情况。但河口电站在向法院提供证据时,却采取虚假手段,变造民工欠薪名册,在其中57名民工名下每人加1万元,共57万元,造成自1983年起共拖欠民工工资120多万元的事实,以便套取价款57万元。案情一时变得扑朔迷离,真假难辨。无奈,法院委托审计部门对电站账目进行全面审查,但由于电站为造假对电站账目单据进行了多处涂改,尽管是经过审计,也难以查明事实真相。直到2005年8月,有民工举报才使案情有了转机。此后,执行人员又经过连续几个月的调查走访,并与59名民工分别就1983年至2004年间各自被拖欠的工资尾数进行逐一核对,才彻底查明事实真相:自1986年起至2004年止,前后18年时间,河口电站共拖欠民工工资573788﹒68元。
造假者被法办
据高州法院法官介绍,实际上,河口电站在向法院提供证据之前,已与59名民工就其所欠工资尾数进行了逐一核对,只是该证据掌握在被执行人的手里,这可苦了这帮民工。为能讨回被拖欠多年的血汗钱,他们依然留在电站默默工作,从没有与电站争吵,却没想到,竟被电站为谋取57万元给蒙了。为了严肃执法,高州法院依法对造假单位河口电站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了相应的法律制裁。上月23日,造假单位如数缴纳了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记者还获悉,这是高州法院在处理一系列电站借款案件中涉及民工工资的第12宗案件。至此,法院共为12个电站的500多名民工讨回欠薪850多万元,为农业银行追回债款9000万元。此外,在处理农民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18件工资案件中,共为300多名民工讨回欠薪150多万元。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