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相关决定全力吸纳人才并从多方面予以支持
本报深圳讯深圳市委市政府于本月5日出台《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个人身份直接入户深圳问题作出了重大决定。 《决定》中突破性地提出: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深圳市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在深圳缴纳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条件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核准后,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办理入户手续。以前深圳市劳动部门的招调员工业务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决定》的出台,人才再也不需要通过“单位”中转入户深圳。不过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说,按照《决定》,个人身份入户也还需“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它基本条件”。深圳市人事、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肯定将会按照《决定》的精神制定操作细则,改变过去的入户手续,“只不过还有个时间问题”。深圳市人事局目前正在执行的“2006年人才引进计划”,仍然需要有关用人单位“携带人事立户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2005年度完税证明”等办理2006年的人才引进资格。为了吸引人才,深圳从政府支付部分企业人才的培训费用,到政府补贴提供“高品质、低租金”的“人才公寓”,再到对高级人才的生活补贴等等,各种支持性措施几乎应有尽有。(周敏金璐)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