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院难堪救助费“外推”急救病人;三大医院医疗欠费年超百万;“见死先救”呼唤机制保障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廖怀凌报道:记者从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悉,三家医院每年先救命后结算的医疗欠费均超过100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今天接受本报专访指出,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要求公立医院“先救治后结算”的规定,在医疗系统已推行多年,医疗救助花费的钱实际上均由各医院承担。
在刚刚结束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
卫生部部长高强强调,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见死先救”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高强指出,属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农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的资金解决。此外,还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
林曙光指出,该院去年“先救命后结算”的医疗欠费达160万元。早在上世纪末,卫生部已明确,对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结算”的费用,一般大医院尚可承担,但不少小医院为避免医疗欠费,千方百计把没钱的急诊病人往大医院送,有的因此延误了救治时机。
中山一院每年医疗欠费也超过100万元。医院常接到被父母遗弃的危重小孩,治好病免费送回家,或贴生活费把弃婴送到儿童福利院,这种“好人好事”院方却一直敢做不敢说,生怕其他病人“有样学样”,把医院当慈善机构。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常遭遇盲流、吸毒者、民工等急救病人,仅昨晚该院总值班就5次签单“先救治后结算”,欠费基本回收无望。加上附近不少公立和民营小医院、小诊所常把没钱的病人往该院推,医院医疗欠费逐年递增,去年达150万元。
目前医疗欠费基本上都由医院自己承担,对一些中小医院构成经济压力。医疗界人士呼吁,应从机制上保障,探索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救治费用清算方法,让先救命后结算的医院无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