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一非法“新闻中心”要挟“曝光食品加工点不卫生”谋财被判刑;同案处罚私刻假印章者
本报讯(记者刘虎实习生姚伟)一伙非法新闻机构的“记者”联合城管协管员,对卫生较差的食品加工点以曝光相威胁,迫使对方送钱请吃。 仅一个月就作案14起,最终遭举报。日前,团伙成员均被万州区法院判刑。
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去年3月下旬,家住万州枇杷坪的陈代荣(52岁)在万州非法成立了“卫生政策杂志社西南办事处三峡库区新闻中心”,并招聘廖勇等人为“记者”和工作人员,发给“记者证”和采访用摄像机。
5月下旬到6月上旬,在陈代荣的授意下,廖勇、万强、贺龙伟、黄中勇(注:后三人为万州天城城管大队一中队协管员)以记者和城市监察工作人员身份,联合到万州城郊卫生较差的食品加工点,以卫生不合格要曝光相威胁,迫使对方送钱请吃,结伙作案。
经查实,廖勇作案14次,涉及金额7130元,分赃2080元;万强涉案13起,涉及金额6730元,分赃1490元;贺龙伟涉案9次,涉案金额3430元,获1020元;黄作案5次,涉案金额2300元,分得480元。
法院认为,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廖、万均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贺、黄分别被判拘役6个月、2个月。
“站长”赔了夫人又折兵
陈代荣作为“卫生政策杂志社西南办事处三峡库区新闻中心”的“创始人”,受惩罚最重,除了被没收摄像机外,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他在系列敲诈活动中,仅仅“收益”200元。
法院查明,廖勇、万强等人的行为系陈代荣授意。因此,法院审理认为,陈已构成教唆罪,属于共同犯罪。同时,陈在本案中起了组织策划的关键作用,是主犯。
刻假印章者也被判刑
假记者证件从何而来?万州一程姓雕刻师傅“功不可没”。不过,助纣为虐的他也没逃过法律的制裁。
2005年2月下旬,陈代荣持卫生政策杂志社西南办事处介绍信和中国卫生产业杂志西南分部介绍信,来到程某的印章雕刻点前,要求刻制两枚塑料印章和两枚钢印。程某不具备雕刻公章的资格,陈代荣也没有公安机关的审批手续,但为了获利,他仍然以700元的价格为陈雕刻了“卫生政策杂志社西南办事处三峡库区新闻中心”塑料印章和钢印各一个;“中国卫生产业杂志西南分部三峡库区联络部”塑料印章和钢印各一个。
因此,程最后被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非法所得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