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家坤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2005年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8项,修改5项,废止2项;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地方性法规8项,备案审查省政府、福州市和厦门市政府规章及厦门经济特区法规10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8项;先后对6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10项;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24件、建议646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张家坤说,省人大常委会新一年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立法与监督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发挥代表机关作用;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工作机关作用。
会议还听取了省法院院长陈旭所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所作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