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05年第五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披露,一批药品因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已被撤销了广告批准文号。
这批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是:芜湖市博英制药有限公司的东方双灵宝牌灵芝胶囊“皖药广审(文)第
2005070159号”,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的十五味龙胆花丸“藏药广审(文)第2005030019号”,山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的诺君欣牌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鲁药广审(文)第2005030093号”,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复方阿胶浆“鲁药广审(文)第2005010024号”和阿胶补血颗粒“鲁药广审(文)第2005030078号”,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的健脾止遗片“鲁药广审(文)第2005040147号”,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的消淋败毒丸“鲁药广审(文)第2005020069号”,济宁华能制药厂的芪龙胶囊“鲁药广审(文)第2005010009号”,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痰咳净散“吉药广审(文)第2004110755号”,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的小金丸“吉药广审(文)第2005010047号”,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热暗疮丸“吉药广审(文)第2004120785号”,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施达美克牌降糖胶囊“吉药广审(文)第2005040248号”,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的十三味菥蓂丸“青药广审(文)第200503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