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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受贿5万余元,向承包学校工程的包工头行方便的合川中学原总务处主任唐世明,昨日在合川法院受审。曾在检察院作出书面证言,证明唐世明受贿事实的3名证人竟当庭推翻此前的证言。其中一包工头出庭指控总务处主任受贿时,竟翻供否认曾向其行贿,称总务处长是自己当年的“恩师”,送钱是为表当年感谢之情。而唐某在法庭上竟称“送钱给我是因为对我人格尊严的肯定”。
9次共收好处费5万余元
唐世明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一直担任合川中学总务处主任。在他任职期间,合川中学重修了教学大楼、设备更新以及校区环境绿化。
据公诉机关指控,合川中学在施工和设备更新期间,由于唐世明具体负责学校这些工程的实施执行工作,因此多名承包工程的老板有求于他,他先后分9次收受这些人的好处费及一部手机,总值达55400元。
庭上指认原校长也曾收红包
在陈述自己的收钱事实时,唐世明显得很不服气。
他在庭上称,两次收取塑钢窗工程老板的5000元钱时,都是陪同原学校校长一同前往,在席间吃饭时,他同校长都收了对方给的“信封”,而现在只有他一人站在被告席上。
“送钱是对我人格的肯定”
昨天,在法庭质证阶段,唐世明否认了多笔指控,只承认了收过这些人共37000余元的事实。他辩称,他并未因此利用手中职权行过方便。
他总结发言称,送钱的人中,有他曾经教过的学生,送钱只是礼尚往来。况且师生关系一直很融洽,“他们是我的学生,送钱给我正是因为对我人格尊严的肯定”。
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了下午5时许,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证人翻供 感谢恩师培养才送钱
昨天的庭审现场,有4名证人出庭为唐世明未受贿作证,巧的是其中有3名证人是被检察院指控曾向唐世明行贿的工程老板。而且这3名证人此前都曾在检察院作出书面证言,证明曾经向唐世明行贿。
其中一位证人解释证言前后相反的理由时,显得特别紧张,“在进检查院之前,我喝醉了,头昏脑涨不知所云,说送过唐老师3000元钱的事是假的。”而一位承接教学大楼塑钢窗的工程老板也称,曾是唐的学生,一直敬重唐恩师的为人,送5000元钱给恩师,是为了感谢当年恩师对自己的培养。
根据唐以及证人在庭上的供述,这些涉嫌“敬重”唐世明才送钱的人,都在该校分得工程并顺利拿到了工程款。本报记者 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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