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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安先生发现车主信息里有别人名字后,就再也没动过这辆宝马
本报记者 张墨寒 摄
晨报讯(记者 王欢)30万元,沈阳市民安先生用多年的积蓄买一辆“新”宝马,却是“二手货”。
40岁的安先生面对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该车确系作过销售”的回复函,协商无果后,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欲将销售商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买辆“宝马”爱不释手
从事个体经营的安先生,早已拥有一台性能很好的私家车。
“可我一直都非常喜欢‘宝马’,也想让我妈能坐上自家的‘宝马’,跟儿子享享福!”安先生说出买“宝马”的初衷。
去年12月4日,安先生来到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用30万元买下了一台银米色的BMW318i宝马车,并于两天后办理了相关手续。
“尽管是‘宝马’中档次较低的一款,但我也是爱不释手,主要是价位和性能我都能接受。”安先生坦然地说。
被证实车曾销售过
令安先生不曾想到的是,在随车的“使用手册”中,他发现了一张填写完整的“车主信息”,上面标注该车在两个月前曾卖给广东省江门市某有限公司。
“我买的是新车啊,卖车的都承诺了,怎么成了别人使用过的‘二手车’呢?”纳闷儿的安先生随即找到了沈阳华宝。沈阳华宝立即就此事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宝马”)查询。
12月12日,华晨宝马作出如下“回复函”:
该车确系作过销售,因车辆所标示的信息有误,致使客户无法在当地申领牌照,故我公司决定将该车返厂更正。该车本身不存在质量缺陷,且重新出厂时经过再次检测,完全符合质量标准。重新出厂时该车里程表读数为283公里。
安先生昨日表示,他曾就无法办理车辆牌照原因给江门市打电话联系过,是合格证号码与车大架子上的号码不一致,所以当地交警部门不给办理车辆牌照。
始终没能达成调解协议
“既然曾经出售过,为什么卖车时不告诉我?”安先生始终想不明白。
在多次与沈阳华宝协商无果后,安先生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此事投诉到沈阳市消协,并提出“退车加赔偿”的要求。
昨日,始终没能与沈阳华宝达成调解协议的安先生求助本报。14时许,记者与安先生一同前往沈阳华宝,但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而曾经出售该车的售车员毛小姐则礼貌地表示:“曾出售过的信息,我们售车时也不知道。”
记者:283公里数应该知道啊?
安先生(抢着说):她们告诉我是“移库数”,就是将车开到车库的里程。
记者:通常新车的公里数为多少?
毛小姐:不太固定,所谓“零公里”是不可能的,因为会有新车试驾等等……一般情况五六十公里都正常。
记者:那283公里是不是意味着曾有人正式使用过?
毛小姐:有可能车库很远呢?
记者:“回复函”明确写出“曾作过销售”!
毛小姐:这个事先我们也不知情。
记者:之所以售价30万,跟这有关吗?
毛小姐:没有关系!当时我们正在促销,可能有些优惠!
欲起诉要求退车赔偿
在记者与毛小姐交谈中,一直不肯接受采访的沈阳华宝销售公司市场部邢经理走到记者面前,并将毛小姐拉走。
10分钟后,邢经理再次来到记者面前,在表明“我不是在接受你们采访”后,作出了“四点说明”(见图表),拒绝了车主的“退一赔一”要求,称该车是“处理”给车主的。
对此,安先生也作出了要求“退一赔一”是在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按照“消法”索要自己合法权益,卖车时不知道是“处理的”等“四点回应”(见图表)。
无法达成调解的安先生表示:“我将起诉沈阳华宝,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退车和返还所花的相关费用。”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双方表态
销售商的“四点说明”
销售商沈阳华宝相关负责人称,该“宝马”完全符合出厂标准。
283公里数,车主购买前完全认可。
车主要求的“退一赔一”,予以拒绝。
该车原价为34.8万元,是“处理”给车主的,才收了30万。
买主的“四点回应”
我对车性能、技术上没有意见。
283公里数,售车小姐告诉我是“移库数”,并没有告诉我曾有人使用过。
要求“退一赔一”,是因沈阳华宝没有解决态度,我才按“消法”索要合法权益。
买车时,没人告诉我是“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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