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高价医疗费事件是社会上关注的一个案件,尽管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它对整个卫生系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我们非常重视调查结果,也希望这件事情得到严肃的处理。 (1月10日中新网)
看看!人家新闻发言人说话就是有很强的艺术性和技巧,深谙“四两拨千斤”的太极功夫,对于轰动全国的“哈医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人家用的词语是“个案”,还生怕不够强调,又在前面特意加了一个形容词修饰语“极端的”,借此暗示:“天价医疗费事件”,在社会上只是单一的、独特的“偶发”现象,而非普遍现象。
是的!“哈医大高价医疗费事件”是很“独特”,一位老人翁文辉在哈医大二院住院67天,住院费用139.7万元,病人家属又在医生建议下,自己花钱买了400多万元的药品交给医院,合计耗资达550万元。用550万元“买”来我国目前“最昂贵的死亡”,使这个医院刷新并创造了若干个“中国之最”,以致成了医疗行业腐败的一个典型。
但类似“哈医大高价医疗费事件”真的是个案吗?据去年12月1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患者诸少侠2004年9月13日进入深圳市人民医院,2005年1月10日病逝,住院119天。该院账面显示,住院费用90余万元,患者称自费购药23万元,甚至在当年1月11日,病人已去世,医院仍打出了15页的费用账单共15184.72元。继哈尔滨和深圳爆出天价医药费事件以后,日前,广州市妇婴医院、珠江医院的医生向病人家属收取外购药费用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等等,这些事件恐怕都证明“哈医大高价医疗费事件”并非个案,也非“独特”。
除了这些“独特”的“个案”外,又有多少“非独特”的普遍医疗事件在给整个卫生系统“抹黑”,我想这样的事例恐怕俯拾皆是,举不胜举,如医生普遍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所以说,“哈医大高价医疗费事件”并非是医疗腐败、给卫生系统造成恶劣影响的个案,而是一个医疗腐败登峰造极众多事件中的“独特”一例而已。
称“哈医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是一个极端个案,只不过是在讳言卫生系统的“疮疤”、维护该系统的形象而已!据最近《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90.0%的人对10年来医疗体制方面的变化感到不满意。我想,作为卫生部门,即使把当前的医疗改革说得天花乱坠,处处讳言自身“痼疾”,恐怕也是枉然,因为民意是一个风向标,是一面镜子;民意反映的就是最准确的定论。
公众从10年医改的现实变化中,看到越来越多的医院背离了公益属性,转而纯粹追求经济利益。我想,卫生部门就别讳疾忌医了,知耻而后勇,勇于把疮疤与丑处多展示给社会,多听取民意,最终搞好医疗改革,让老百姓满意,这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