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广告巨额收入业主没份?
有关人士提示:可通过诉讼拿回广告收入,没有业委会可“团诉”
晶报讯对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的中国人来说,物权的概念正由淡漠走向强化。而当我们为争取停车位和社区公共建筑的所有权而“奋斗”的时候,另一项属于全体业主的权利似乎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那就是电梯广告。
业主迷茫十几个小区全都说不清
为了弄清楚小区中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和用途,记者先后走访了十六个小区、三十几位业主和六家物业公司。在被问及小区中电梯广告的收入是多少,目前归谁所有,作什么用了等问题,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应是感到迷茫。
“小区里谁我见得最多?广告,电梯里的广告!”北京朝阳区华威北里住12层的业主卓先生对于电梯广告再熟悉不过了。在他们楼的电梯里,贴的是一种IP长途电话的广告,说是打长途只需三毛钱。
海淀区水清木华园小区的电梯里,则贴着汽车广告。这里的业主,天天都被“汽车”冲击着。
曾代理过相关案件的于启波律师表示,出租小区电梯和其他公共部位广告位的收入,其实这是物业公司挣钱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物业公司很少把这部分账目向业主公开。
“电梯是业主们交了钱的公摊面积,它的所有权应该是业主,可这广告是怎么进的电梯,又是怎么收费,收入是怎么花的,我全都不知道。”身为律师的海淀区水清木华园小区业主吴女士说。
蛋糕分量电梯广告收益每月上千万元
框架媒介在北京住宅楼宇电梯间广告市场占有率高达99%,其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公司在北京覆盖的社区达到1141个,住宅楼电梯间的广告覆盖达到了5213个。电梯间的广告主要集中在IT、金融、汽车等产品上。
记者在其公司的网站上看到的每个“媒体位”即每个镜框广告的报价是960元/月。根据记者的观察,电梯间的广告位一般为两个,照此计算,该媒介电梯间的广告收入每月在1000万元左右。而该人士同时表示,他们是同物业签订的协议。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电梯广告的价位总体并不高,但其中也有奥妙—如果小区业主层次比较高,收费也会高一些;如果某部电梯涉及的楼层多,收费也会高一些。
物业回应强烈抵触讳莫如深
记者就电梯广告的问题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受访者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温和,有的抵触,更多的是冷淡。
负责慈云寺小区物业的安康物业管理中心,接待记者的是物业办公室一位看上去50岁左右的男工作人员。
当被问到电梯间广告是否有收费,广告收入由谁征收并用于何处等问题时,这位工作人员显得非常激动,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并且要求记者“出去”,最后连姓名也拒绝透露。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物业公司对这个问题都讳莫如深,几乎没有一家愿意透露电梯广告的收益和去向。
专家支招没有业委会可以“团诉”
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魏立新表示,电梯等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位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如没有业委会业主可以进行团诉,一般需要有几十人参加。
针对有的物业公司所表示在出租广告位前“只得到了几位业主的授权”,魏立新庭长认为这显然是物业公司对有关规定的牵强解释,法院不会采信。
案例链接
美丽园业主
赢回广告费
作为北京市第一个告赢物业的业委会,2005年12月15日,美丽园业委会在市一中院拿到“美丽园业委会诉鸿铭物业物业费纠纷案”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书支持了业委会13项诉讼中的12项,挤出了小区物业费中的水分。
在业委会提出的诉讼请求中,就包括要求物业返还电梯广告的收益。这一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制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