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中仅原董事郭顺喜没有上诉,预计二审将在春节后进行
昨日是伊利高管挪用公款案一审后十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除被判一年缓刑两年的伊利原董事郭顺喜没有上诉外,其余包括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在内的四名高管均递交了上诉状。 预计二审将在春节后进行。
郑俊怀身份认定成焦点记者了解到,伊利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永平的上诉状于昨日上午递交,而原董事长郑俊怀、副董事长杨桂琴、董秘张显著三人的代理律师已于1月9日将上诉状递交给内蒙古包头中院。
本次四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均亲自前往法院递交上诉状。而李永平更是自己在看守所将诉状递交给包头中院的同时,他的代理律师又将同样诉状递交给内蒙古高院。
郑俊怀的代理律师李京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递交的诉状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取证据,一审开庭前递交的证据清单,法院并未调取;二是对华世公司成立的目的及资金占用等,法院判决时并未提及;三是郑俊怀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仍是这次上诉的焦点。
早在去年12月22日一审在包头中院开庭审理时,郑俊怀的身份认定就是检方和辩护方庭审辩论的焦点,而这次上诉仍被各被告方质疑。李永平的代理律师刘喜荣昨日表示,李永平上诉也集中在郑俊怀的身份问题上,同时提出李永平不应该构成故意犯罪。
而惟一将郑俊怀身份不列为上诉理由的是被告人杨桂琴。杨的代理律师陈跟发表示,他们上诉的主张还是杨桂琴无罪。公诉书认定杨桂琴是“从犯”,而判决书却认为杨是“组织犯”,却以“从犯”判决,明显存在矛盾。
春节后开庭可能性很大二次开庭很可能在春节后审理。李京生律师表示,按照正常程序,二审一般在半个月后就可开庭,但由于春节临近,且包头中院与上级法院内蒙古中院进行材料交接,同样需要时间。他预计春节后开庭的可能性很大。
按照程序,上诉后将由内蒙古高院刑二庭审理,二次宣判将是此案的最后判决结果。但被告方和检方还可以向上申诉和抗诉,但程序较为复杂。陈跟发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
在去年12月31日的一审判决中,因挪用公款,郑俊怀系主犯被判6年;杨桂琴、张显著被判3年;李永平获刑两年;郭顺喜获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
郭顺喜的一审代理律师夏军表示,郭顺喜没有上诉,“他获得了人身自由,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本报记者乔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