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苏家屯分局了解到,该分局依法立案查处了2起违规购进和销售普通无铅汽油行为案。
经查,苏家屯区一加油站和一农机服务站,于去年2月从沈阳一家石化物资公司分别购入90#普通无铅汽油61吨,93#普通无铅汽油28吨,至今年1月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已将购进的普通无铅汽油全部售出。
据悉,辽宁省政府颁布政府令,规定从2004年11月1日起,汽车、摩托车要使用新型清洁环保燃料———乙醇汽油,对违规购入、销售普通汽油的加油站,将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吴宏、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