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进”火锅竟外借过期发票》续‘
本报讯(记者王星子)10日,本报报道了“钱进”火锅以试营业为由不给消费者开发票,而记者暗访时再三要求之下,火锅店称可外借发票,可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咨询才发现,这张发票居然是过期的。 昨日,长春市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执法人员已对“钱进”火锅店展开调查。昨日,长春市地税局执法人员来到“钱进”火锅,经理不在,只有几个服务员。执法人员随后下发了通知书,告知火锅店经理今日到地税局说明情况。昨日本报热线响个不停,许多市民投诉长春市许多饭店都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市民张先生说:“很多饭店称暂时没有发票,让顾客等两天到饭店领,这不是在浪费时间吗?也有逃税之嫌啊!”而有些饭店则以赠品诱惑,称如果不开发票饭店将赠送饮料或红酒。针对很多餐饮企业拒开发票,税务部门人员表示,消费者可以要求饭店开个欠条,并盖上饭店的印章,随后带着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报案。税务部门将对饭店进行查处,消费者可得到相应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