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 利用职务之便,往空存折上虚存300多万元后支取,昨日,运城两名银行工作人员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获重刑。
2004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运城分行盐湖支行圣惠路分理处原会计王新光,私配分理处大门钥匙,并指使同事王凯峰制作假身份证,在农行3个分理处开设个人账户。
经审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新光无期徒刑,王凯峰有期徒刑15年。
(马德明 禾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