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一个普通的银行科技处处长,为何敢于一次掷出3000多万购买豪宅?
零口供下,一个经历丰富的银行高管,如何被侦查员击破一道道心理防线?
2005年12月20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巨贪温梦杰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合并执行死刑。判决宣判后,温梦杰当庭提出上诉。
这是北京市检察系统直接立案侦查受贿犯罪数额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案件。谁能想到,反贪局的侦查员当初办理这个案件时,是在温梦杰零口供的情况下,从外围突破进行查证的。疑云:处长3000多万购房
2004年6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笑英将一封匿名举报信交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杨沛林手中。举报信内容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用巨资购买建外SOHO的商品房,其支出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
根据举报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证。红石公司的财务资料显示:2002年11月温梦杰以其妻的名字购买了建外SOHO上千平方米、价值3400万元的三套预售商品铺面房,至2004年6月底已付款3200余万元,而购房款项却来源不一:除了银行贷款、少量现金之外,还有大量支票付款及境外汇款。立案:果断刑拘温梦杰
主侦检察官王耕耘与参与办案的侦查员决定逐项查清资金来源。在对一笔以“吴某”名字还房贷一百余万元的款项进行查证时,通过银行调取录像,他们意外地发现,交款的是两个人,其中一个戴着眼镜、手拿装满现金手提包的中年男人就是温梦杰!那么“吴某”是谁?温梦杰还贷款为什么要用别人的名字?
一连串的疑问,使王耕耘和侦查员们感到问题的严重。他们立刻将查证情况向娄云生副检察长和杨沛林局长作了汇报。
两位领导果断指示:“温梦杰已涉嫌犯罪,应迅速立案,马上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天中午,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高个子中年男人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只见那位中年男子匆匆走到黑色“现代”车旁,一头钻进了轿车。说时迟、那时快,两位办案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突然出现在车的两旁并拉开两侧的车门,攥住了温梦杰握着方向盘的手。
“你们要干什么?”温梦杰有点不知所措。
“我们是反贪局的工作人员,找你调查有关问题!”办案人员厉声地说。见到办案人员出示的证件和手续,温梦杰面色苍白,无奈之下钻出黑色“现代”,登上了检察院白色的“普桑”。
2004年7月11日,温梦杰被以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立案侦查。
同月11日,犯罪嫌疑人温梦杰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拘留。较量:首次讯问陷入僵局
被“请”到检察院讯问室,温梦杰与办案人员面对面开始了第一次交锋。
“温梦杰,你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我院立案侦查,你是否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侦查员问。
“不知道,我没有干违法的事。我现在脑子很乱,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温梦杰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话,此后就把头一低,作沉思状,再也不谈自己的问题。
第一次讯问遭遇如此狡猾的对手,办案人员和反贪局的领导都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他们清楚,温梦杰丰富的经商阅历很可能是购房款项来源的挡箭牌。经研究,他们决定采用迂回战术,先解除其心理防线,攻其不备。
在接下来的讯问中,王耕耘和办案人员换了一个话题,继续追问道:“你们都购置了什么大件和固定资产呢?”
“我妻子有一辆丰田车,农行分给我两处房子,我们还在西城区和朝阳区力鸿花园买了两套房子。”温梦杰只字不提建外 S OHO房产的事。
“你搞计算机的,脑子这么好,还不至于连自己购买过什么固定资产都记不清吧!”
虽然办案人员的声音不大,但温梦杰听了这话,胸脯急剧地起伏,仿佛呼吸都困难了。沉默了十几分钟,才抬起头说,“听说妻子在建外SOHO买了房子。”过了一会儿,温梦杰又改口说:“我与妻子一起去房地产公司办的购房手续,但钱大部分是妻子出的,我自己只出了很少一部分。”
看得出,温梦杰被逼得步步后退,但仍然没有放弃抵抗。
时不我待,检察官们迅速找到温梦杰的妻子,就购买建外SOHO房款一事进行核实。其妻莫某证实:建外SOHO的3000余万元房款主要是温梦杰出的,至于他哪来的钱,自己并不清楚。
2004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温梦杰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真相:高智商的犯罪手段
在购房款项中,笔数最多、数额最大的是来自南方证券方庄营业部一私人股票账户。经查,开户人是温梦杰的侄子,该账户自1998年开户后,进出钱款数额达上千万元,其中股票交易为数不多,大部分是支票入账,而后转账、提现金。
在2002年底购买建外SOHO商品房后,温梦杰分数次将其侄子账户中几百万元的钱款转到房地产公司的账号上,又将账户中几百万元钱款兑换成现金还房贷。
为掩人耳目,温梦杰还让其侄子用同学吴某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活期账户,将兑现的现金存进该账户,再付房贷。2004年6月底,温梦杰用“吴某”账户付房贷的录像就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在经过十个多月夜以继日的艰苦奋战,办案人员彻底查证了数百笔与购房有关的往来款项。至此,温梦杰索取贿赂、贪污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1999年初,刚刚走马上任的科技处长温梦杰在北京农行与某公司签订开发合同后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向该公司索要回扣。很快,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顺利地落入温梦杰的囊中,这是温梦杰的坠入歧途的“第一桶金”。
已经张开口的温梦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些大的设备采购、软件开发交易,温梦杰都要染指:1999年2月至2000年12月,温梦杰利用采购设备之际,向某商务公司索贿5笔计255万元;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温梦杰借分行与某技术公司签订采购软件技术开发合同之际,索贿4笔计279万元;200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温梦杰如法炮制向另一计算机公司索贿4笔300万元;2003年10月至2004年初,温梦杰又向北京某信息公司索贿两笔计237万元。
经过艰辛的查证,王耕耘和办案人员彻底查清了温梦杰共索取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竟然达1505万元!
2005年10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年轻的女检察官方洁以无可争议的证据,指控温梦杰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
2005年12月20日,银行巨贪温梦杰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合并执行死刑。据时代信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