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找了5个人要把许某的腿打折,因为他怀疑自己的腿是许某派人打折的。当4个人用猎枪、小口径步枪射击后,许某中枪死亡。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当日9时30分,赵春被人背着进入法庭,他的腿在2004年12月5日的时候被人用猎枪打折。 “我看到许某带人来打折我腿的,所以我才想到找人报复他。从我受伤以后,我的腿就一直疼,我当时就想报复,我的腿啥样我也要让他的腿啥样。”赵春在法庭上说了自己犯案的原因。
2005年6月份的时候,他找到了自己在监狱时的狱友牛国柱(在逃),说了自己想要报仇的想法。接着他又找到了高峰、刘涛、朱明东(在逃)及自己的兄弟赵凯(在逃),商量报仇的事。“当时我告诉他们只打腿,不用打死。我啥样他啥样就行。”赵春在法庭中说自己并没有想杀死许某,他为5个人提供了3把猎枪跟两把小口径步枪。
2005年6月15日7时许,赵凯开车,拉着高峰、刘涛、牛国柱、朱明东持枪来到康平县针织厂家属楼,许某的居住地楼下守候。当受害人许某下楼后,几人开枪将其打死。
在法庭上,许某的家属表示要严惩凶手,而赵春在最后陈述中说:“他不打折我腿,我也不能打他。我现在也挺后悔的,不该一时冲动。”本报记者王野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