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珊珊)10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该厅于近日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后发现了许多问题。
据悉,此次共督查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2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2个,医疗机构64家(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23家,乡镇卫生院41家)。 日前全省医疗机构已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乡镇卫生院多数能收集报告疫情,也能开展传染病报告及漏报自查,但对其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与个体诊所基本上不开展相关检查、指导工作。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门诊日志不规范,漏项严重,存在传染病漏报、误报情况。全省共抽查905张报告卡,填写完整488张,完整率53.92%。随机抽查5月份法定报告传染病111例,漏报25例,漏报率为22.52%。各级医院均有把乙肝携带者误报成乙肝病人的情况。随机抽查19例网络直报的住院乙肝病人,有8例乙肝携带者误诊乙肝病例,误诊率达42.11%。
据悉,部分市县卫生局未尽到本职工作,没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方案、规划,甚至对疾控机构上报的方案、规划,卫生局也未能及时下发,或者根本不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级。琼海市卫生局2005年3月收到疾控部门上报的各种传染病年度工作方案,6月还未下发文件。琼中县卫生局多年没有下发过传染病的防治方案、总结、通报等文件。部分市县卫生局没有组织过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由于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医疗单位不能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开展传染病报告。有些乡镇卫生院长期不做门诊日志,没有传染病登记本,没有传染病报告卡,全年的疫情报告为“0”。大多数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长期不报告疫情,甚至从未报告过疫情。
多数市县(区)没有明确传染病防治科、组,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多数市县仅有1-2人专职从事防疫工作。由于从事防疫工作辛苦,待遇差,是疾控机构奖金最低的科室,因此无人安心工作。有的市县工作人员不能单独开展传染病调查处理工作,疫情调查处理不规范,不彻底,造成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有的没有完整的调查处理记录资料,个案调查资料不完整,甚至出现多处逻辑错误,疫情调查处理资料既不完整,又不归档保存。由于缺乏经费疾控机构药品、防护用品仍然是防治SARS期间留下的,部分过期或全部过期,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主要依靠省级支持,已成为我省的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