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痴情男女被骗250多万元
海南开审特大婚介诈骗案
李二林 本网记者 杨燕生
海南八面鸿丰信息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征婚广告进行婚介诈骗,在短短的8个月内,骗得全国各地6000多位单身男女250余万元的婚介费。 近日,此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17名(6男11女)团伙成员被送上了被告席。
夫妻俩组建诈骗团伙
今年41岁的苟洪钍为四川省仁寿县人,他于1979年开始养长毛兔,成了万元户,1994年到海南搞养殖业,后又转行搞旅行社。2003年初,苟洪钍在一婚介所工作时发现了利用虚假的征婚广告进行婚介诈骗的赚钱“捷径”,便决定效仿。同年6月,苟洪钍、汪小明夫妇在海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海南八面鸿丰信息有限公司。
随后,苟洪钍买了3部小灵通,从杂志上抄下一则征婚广告,稍加改动后花了200元钱在某杂志上打了广告。再找人做了张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去银行开户。假广告登出后就有人打电话进来。苟洪钍的妻子汪小明冒充工作人员接电话,苟洪钍摇身一变成了“空军大校”。当对方与“空军大校”谈得正投入时,“空军大校”突然说:“我有紧急任务,你把你的电话告诉我,事后我与你联系。”对方刚要说号码,其妻汪某从电话另一端提醒,必须先交介绍费。
第一次骗了260元钱后,苟洪钍觉得应该将广告做大,便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人生与伴侣》、《佛山文艺》、《现代交际》等一百多种期刊杂志上刊登内容虚假的征婚广告,诱骗全国各地的应征者打电话进行咨询。与此同时,苟洪钍夫妇陆续租赁了海口市义龙东路62号海秀苑小区东楼401房等处,纠集张治军、汪德志、位拥刚、文艳、王仕来、熊英、陈瑞琼、邓玉花、南雄放、王志媛、胡国均、苟由兵、钟小英、黄红春、周金春组成婚介诈骗集团,以从事婚姻介绍收取服务费为名,共同骗取征婚应征者的钱财。
优越条件吸引应征者
该团伙的成员以“富商独生女”、“成功商男”、“台籍富商”、“空军大校”、“美籍归侨”等身份引诱应征者。按照苟洪钍的安排,担任接线员的女性同伙向应征者提出收取介绍费,应征者往往提出要与征婚人对话后才可付费。这时,接线员就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安排。如果打来电话的应征者是女性,接线员就安排团伙中的男性冒充征婚广告上的男征婚人与应征者通话;如果打电话的应征者是男性,接线员则安排女性同伙冒充征婚人与其通话。
通话后,接线员便告诉应征者,若想与“征婚人”继续联系,就要缴纳200元至399元不等的服务费,并告知应征者将服务费通过银行汇到被告人苟洪钍以虚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待确认应征者已将钱汇入后,接线员就把原来与应征者通话的同伙人员的电话号码告诉应征者,让双方自行联系。冒充征婚者的同伙在与应征者通话数次后,就会以各种理由断绝与应征者的联系。
6000多痴情男女被骗
2004年12月,山西省36岁的下岗女工王某在征婚过程中发现自己被骗,即给海口市公安局写了一封举报信。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王某的举报信后,迅速展开调查。2005年3月4日,民警在一小区楼下将正要驾车外出的苟洪钍抓获,苟洪钍随即被带往各诈骗窝点,团伙17名成员全部落网。
此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苟洪钍为首的诈骗集团,从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案发时止,共计骗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孟某、王某、张某、赵某等六千余名被害人人民币2537380元。诈骗所得赃款均由被告人苟洪钍、汪小明控制,其中一部分以工资的方式发给组织内的其他被告人,其余款项均用于实施诈骗的费用及个人挥霍。<REC><标题>=绑架人质向公安局要赎金河北一农民获刑7年<正文>=本报讯 付艳记者朱磊绑架人质并胆大妄为地向公安机关勒索赎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19岁的张某系河北省农民,小学文化。2005年2月28日晚,张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餐馆偷拿了一把菜刀,随后持刀闯入该乡一出租房内对俞某实施抢劫,见俞某没有钱,竟强迫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向公安机关索要赎金人民币1万元。其间张某还砸坏了俞某的手机,将俞某手脚捆绑并划伤其颈部。警方赶到后,张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精神发育迟滞且案发时伴发精神障碍,控制能力不完全,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对其所犯绑架罪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