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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当场摇中号的市公交公司职工孙荣联(中)喜不自禁。第三期第三阶段经济适用房正静待自己的“主人”。环境优美的柴峰小区。
本报记者 曲唐/文 朱春晓/图
1月10日,位于市区柴峰小区的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办公室里喜气洋洋,市级第三期第三阶段经济适用房正进入选房阶段。当天及随后的一天半时间内,开发中心将149套住房交与中号的申购者,申购者按中号顺序依次选购,交付95%的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两个月后,他们将如愿住进属于自己的家。
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比例:4.4:1
2005年12月23日,市级第三期第三阶段经济适用房进行预售,市民王永刚满怀期待地来到摇号现场。
今年33岁的王永刚,是某单位的一名司机,妻子在威海啤酒集团上班。孩子已经三岁了,但一家三口仍住在他父母家。老少三代五口人挤在只有76平方米的房子内,很不方便。“也想过贷款购买商品房,但我和妻子两人的收入都不高,还贷能力有限,只能把买房希望寄托在经济适用房上。”王永刚说。
王永刚夫妻一年总收入两万元多一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7000元,比2004年的全市平均工资低6000元。“拥有市区常驻城市户口、没有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平均工资、夫妻二人均在市级单位”,王永刚完全符合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者的这一标准。因此,从2004年6月,市级第三期第一阶段经济适用房公开发售起,王永刚就提出了申购申请。
当天上午,通过电脑摇号,从1990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中,摇出了154名幸运者,让王永刚遗憾的是,里面没有他的名字。
和王永刚一样,越来越多生活在我们这个城市的人们,由于没有住房,也没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不得不把渴望的目光投向经济适用房。
据2004年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我市商品房施工面积538.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96万平方米,而当年全市经济适用房销售面积不足5万平方米。
如此规模的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显然无法满足巨大的需求。因此,2004年6月份,当第三期市级经济适用房公开发售时,申购者趋之若骛,短时间内就有5000多人报名。经过层层审核,截止到当年7月2日,有2378人符合条件。但是,从2002年底就开工建设的市级第三期经济适用房,仅有537套公开发售,分配之比为4.4:1。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农村及外来人口的涌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排队”等待求购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供求矛盾也会进一步突出。
瓶颈制约影响“蛋糕”做大
如果没有经济适用房,市民韩鸿鸾难圆住房梦。在某校教学的韩鸿鸾一家三口,一直和学校另一对夫妇合住在学校仅有53平方米的宿舍里,十分拥挤。市级经济适用房第二期建成发售后,韩鸿鸾通过认购,于2002年1月15日如愿以偿搬进了80多平方米的新家。
为了让更多的人“居者有其屋”,近年来,我市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从1999年5月开工建设以来,全市已建设完成经济适用房面积约近40万平方米,为全市近4000名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难问题。
在2005年5月份召开的全市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我市提出要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档房四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经济适用房建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开发总量的10%至15%。
但实际上,受各种因素制约,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没有预期的快。据了解,2005年,省发改委等部门下达的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中,共安排我市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筑总面积达32.6万平方米。其中,荣成规划两处,新开工16.7万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中;乳山规划新开工1.6万平方米,已基本完成;市区柴峰三区规划续建2万平方米,已进入发售阶段;而柴峰二区规划新开工12.3万平方米,至今迟迟没有开工。
是什么原因制约了柴峰二区的开工建设?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土地“瓶颈”的制约是关键。
据悉,根据规划,柴峰二区需征用120亩土地,但被征用方却希望自己开发,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这很正常。目前市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级为1600元/平方米,七级为18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一亩住宅用地基准价在12万元至106万元之间。如果推向市场进行拍卖,土地收益会更高,而划拨土地用以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的补贴仅为5.4万/亩,差距悬殊,土地征用难以如期进行。”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分析说。“目前市级经济适用房集中于柴峰小区一地,一征几十亩,不仅集中征地有困难,也给市民居住带来不少麻烦。”市国土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提出这样的建议:政府可制定措施,规定,不论谁在市区开发商品房,都要拿出一部分住房,纳入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大盘子。对于这部分住房,应由政府收取的有关费用可给予适当减免。房地产公司以成本价卖给政府,然后交由经济适用房管理机构调配。不仅可以方便市民,也可大大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
也有业内人士建议,是否可以考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像日照市一样,变“补砖头”为“补人头”,即在土地拍卖后,政府将拍卖所得和减免的税费作为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困难户。这样做,不仅避免了征地的麻烦,也扩大了补贴面。
分配机制期待更完善
面对巨大的需求压力,经济适用房如何公正合理地分配,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据了解,为保证经济适用房发放的公正性,我市建立了严格的审验程序。首先由申购者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之后报市房管局进一步审验,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购者。对申购者把关审核后,我市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幸运者”。电脑摇号后,中号人员名单还要在报纸上公示5天。没有异议的,方可参加选房。如经查实申购者的情况存在虚假成分,则取消其购房资格。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套程序看似严格,但很难保证将所有的弄虚作假者“过滤”出去。首先,“本单位”这一关,就很容易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即使进行内部公示,也无法完全杜绝“鱼龙混珠”。其次,中号后公示的内容太少,只有申购者一方的姓名、单位和身份证号码,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申购者的家庭情况。
放号、抽签、摇号,是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普遍采取的三种方法。比较起来,摇号应该是相对公正又容易操作的一个办法。即使在采取“补人头”方式的日照市,也是采取摇号的方法产生享受补贴的困难户。
然而,对经济适用房的极大渴望,使众多申购者对分配的方式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可以进一步增大透明度,比如可以考虑在摇号现场增加一个滚动屏,将所有参与摇号的申购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示出来,让大家清楚看到自己的号码确实在电脑里,否则心里感觉不踏实。”王永刚说。
“应该对老同志多一点照顾,不能让他们和年轻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43岁的杜全昭认为。
“不管采取什么方法,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做到公正和透明,防止经济适用房发放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这既需要申购者单位严格把关,也需要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申购者说。
在探索公正性方面,外地的一些好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据悉,为了防止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出现偏差,北京市建委与地税部门达成协议,通过核查购房者完税凭证的方法来确定其购房资质,以免市民谎报收入。此外,鉴于街道对市民居住生活比较了解,北京市建委正在酝酿把审核监督的权力下放给街道,同时扩大公示范围,对查实的虚假申报家庭进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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