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建景轩 记者 许琴)昨天,建邺公安分局联合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等执法单位,对建邺区重点地段的烟花零售点、流动摊点集中地、批发市场等进行了执法检查。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双闸中心路上发现,不少烟花爆竹都被店主摆到街面上销售,并且都在卖明令禁销的大威力型烟花。
建邺区安监局监察科科长项阳说,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领取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工商执照方可销售。市区必须到市供销社日用杂品公司进货,并实行登记和保险制度,严禁私自进货。
建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嘉斌告诉记者,凡是没有取得临时销售营业执照和临时销售许可证而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