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奎)记者今天上午获悉,一中院对“西外特大交通肇事案”做出终审判决,8名死伤者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等总计145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肇事司机战传保生前供职的永达房地产公司被判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据悉,这是近年来本市交通肇事赔偿案中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2004年6月10日凌晨,北京永达房地产公司副总战传保酒后驾驶奥迪车撞进位于西外大街一处工地,造成5名民工死亡、3人受伤,战传保也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检测,战传保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4.6毫克,属醉酒驾车,后认定战传保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死伤者家属索赔180万
惨案发生后,因赔偿事宜迟迟没有得到解决,8名死伤工人的家属向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肇事司机战传保的家属、车主胡开宇(永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以及永达房地产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0万元。
2005年6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战传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但由于他在事故中死亡,他的妻子和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在继承战传保所留遗产的范围内,对原告作出赔偿。
事发时车主对该车没有实际支配控制权,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肇事奥迪的实际控制人永达公司在战传保醉酒后,没有及时阻止其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永达公司上诉被驳回
永达公司在一审宣判后,立即提起了上诉。因为战传保的妻子在一审中曾表示丈夫的遗产只有半套房产而已,这意味着永达公司将实际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永达公司称,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凌晨1时,并非上班时间,战传保醉酒驾车行为属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一中院终审认为,作为肇事奥迪的实际控制人,永达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导致战传保醉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故应在战传保的家属在战传保遗产范围内无力赔偿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日追访
今天上午,一位事发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但因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在这起事故中死亡的两名河南工人的尸体至今仍停放在医院等待火化。他还透露说,受害者家属这两天将陆续来京,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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